励志小说 现代都市 小说元兴风云室里枪理全章节免费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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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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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试读


重宜坊就在南桥南边,离营区很近。

但是那家遮曼尼人开的商店,离南桥很远,从营区走过去要二十多分钟。从那边直接往约瑟夫家走,要走半个钟头。

从外观上来看,约瑟夫家和我家没多大差别,就是瓦片的颜色浅了点。我不打算进他家的门,不光是因为我不想和他有真正的交情,更因为我拎着价值二十块钱的烤肘子。

第一次进别人的家门,就算不是朋友,也不能空着手啊。我能拎着它走进去,但是绝对不好意思拎着它走出来。

就在我打算转身离开的时候,约瑟夫家的门“吱呀——”一声打开了。门中走出一位有着亮金色头发,蓝色眸子,相貌上与约瑟夫有七分相似,清丽可人的少女。她身穿棕色的遮曼尼式长裙,上身裹着红底白纹的大先式夹袄,脚上穿着棉布鞋,手臂上挎着竹篮子,似乎是要出去买菜。

“布吾德俄?”

少女一开口就是我听不懂的外国话,看到她惊讶的表情,与视线末端的约瑟夫,我觉得她八成是在为约瑟夫的归来感到惊讶。

“妮可!”

约瑟夫也说起了外国话,我依旧听不懂。不过看他举起手中香肠、熏肉、白面包和蜡烛的动作,应该是在向少女炫耀吧?

在这之后,又是叽里咕噜一大堆我听不懂的话。两人在门口用遮曼尼话说了半天,那少女看起来很生气,不管约瑟夫说什么,她都不停的摇头。

如果毕大小姐在这里,我肯定会求她帮忙翻译一下。她会遮曼尼话,还向我炫耀过。除了遮曼尼话,她还会佛兰斯话与因格兰德话,不过在我听来,这三种语言没什么区别,都是叽里咕噜的,一句也听不懂。

哎呀,反正也听不懂,这也不是我家的事,该做的我已经做了,之后的事我才不管呢。

就在我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,约瑟夫直接丢下手中的东西,将我拽住,然后介绍似的指着我,对着少女说道。

“妮可!达斯诶斯门范安德!瑟嗯纳姆诶斯枪!枪理!厄恩瓦芬呢维施!”

啊!这次我听懂一句!

枪理!他在说我的名字!

呃,可这有什么用呢?我还是不知道他在说什么。

“芬呢维施?”

少女用疑惑的目光看向我,露出不信任的表情,又一次摇起了头。

“布礼图乐俄,依施宾恩特俄儿施特。”

“等等等等等等等等!打住!”

我被这两个人吵的脑浆子疼,直接拽住约瑟夫问道。

“你俩这叽里咕噜说啥呢?怎么还扯上我了?”

“啊!抱歉!忘了!”

约瑟夫一拍脑袋,向我解释说。

“这是我的妹妹,妮可。我刚才说,你是我的朋友,名字叫枪理,是少尉,可是她不信,还说我是骗子。”

“你妹妹不会大先话吗?”

“她只会一点点,日常的。”

“咱俩现在说的话,她能听懂吗?”

“一部分。”

约瑟夫将右手抬起来,挫了挫拇指和食指。

“很多词她不懂。”

“那你告诉她,我就是少尉!第七军团的!不信的话就来南桥的军营来找我!”

约瑟夫用遮曼尼语向妮可转述了我的话——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。妮可听了我的话,依旧是一副将信将疑的表情。

“你,是……他的朋友?”

以前我觉得约瑟夫的大先话很不标准,说的硬邦邦的。在听了妮可的大先话之后,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“硬邦邦的大先话”。

“我不是他的朋友!”

我怕妮可不理解我的话,于是又用更容易让她理解的方式,一边打手势,一边说道。

“朋友!不!没有!不存在!”

在我这样说完之后,约瑟夫赶紧又叽里咕噜的和她妹妹说了一大堆。他说话的时候指了指地上的那些东西,又看了看我,估计是在解释这些东西和我之间的关系。

在这之后,妮可的脸色便好看了许多。她诚恳的向我低下头,说。

“党可兹依俄!”

“她说,非常感谢!”

其实不用约瑟夫翻译,我也猜到她在说什么了。

“谢谢你!非常谢谢你!”

在这之后,妮可又用硬邦邦的大先话说道。

“恩人!感谢!好人!祝福你!”

她每说一个词,就要来一次深鞠躬。因为说话的速度太快,她鞠躬的速度也很快,我根本来不及拦她。

在这之后,她又对约瑟夫说了几句遮曼尼语。在这之后约瑟夫面露难色,似乎不太想把妮可的话翻译给我听。妮可又大声对他说了几句遮曼尼语,约瑟夫才苦着脸举起右手,说了几句遮曼尼语,然后转头对我说。

“妮可说,她会把钱还给你。”

“她说了一大堆话,你就翻译过来这一句?”

“她说的话,是说我的。”约瑟夫苦笑道,“她不相信我,还让我发誓,必须要如实转达。”

连亲妹妹都不相信他——然而我对此并不感觉意外。

“你告诉你妹妹,说这钱是你借的,要还也是你还。你要是还不上,以后就别来见我。如果在还上钱之前你还敢来找我,以后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。”

我不知道约瑟夫有没有如实转达我的话,只知道他对着妮可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。不过不管他转不转达,我的想法都不会变。如果在他还上这十五块六毛钱之前再来找我,不管是因为什么,以后我见他一次就打他一次。

“谢谢你!”

妮可听了约瑟夫的转述的话之后,又向我鞠了一次躬。然后她便对约瑟夫说了几句遮曼尼语,约瑟夫对我说,妮可想邀请我和他们一起吃年夜饭。我谢绝了妮可的邀请,因为今天我家也要庆祝——庆祝清雪任务结束。

拎着烤肘子回到家时,肘子已经冻实了,像石头一样硬。娘生火又烤了一下,不知是不是冻住又烤化的原因,这肘子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吃,不过大家都吃的挺香的。

我没敢说这烤肘子的价格,如果知道这肘子是花二十块钱买的,娘非得打我一顿不可。二十块钱,这在市场上够买三四个大肘子了。而我买的这个肘子,还没有大肘子的一半大,算上骨头也就不到三斤。


1月1日,西历1914年的第一天。

因为怕部队有任务,我和老农一大早就回军营了。中午的时候,毕大小姐找上门来,和我说了声“嗨皮妞叶”。我不知道“嗨皮妞叶”是什么意思,就问她,她说是新年快乐的意思。

“那你也嗨皮妞叶。”

在说了这句话之后,我突然想起昨天下午的事,又问她说。

“这是什么语?”

“因格兰德语。”毕大小姐回答说。

“那遮曼尼语的新年快乐怎么说?”

“应该是‘福欧沃斯乃压’吧?”

“福——福什么?”

“福欧沃斯乃压。”

“福欧沃斯纳——”

“乃压。”毕大小姐耐心的纠正道。

“福欧沃斯乃压。”

“对!福欧沃斯乃压!”

“哎呀……真难说。”

“你又没学过遮曼尼语,当然觉得难说了!”

也许是我很少主动请教问题的缘故,毕大小姐显得非常高兴。我又问了她几个遮曼尼语问题,比如说我听到妮可说的第一句话,“布吾德俄”是什么意思,她告诉我那是哥哥的意思。我又问她,遮曼尼语的“朋友”怎么说,她说是“范安德”。

昨天约瑟夫好像是说过“范安德”这个词吧?

“除了新年以外,遮曼尼还有别的什么节日吗?”

“嗯……我也就知道几个,比如说五旬节啊,圣诞节啊,复活节啊,还有就是啤酒节,在慕尼黑,我同学有去过的,但是我没去过。”

“这几个节都是要庆祝的吗?”

“当然了,过节就是要庆祝的嘛……嗯?你怎么突然对西方的节日感兴趣了?”

哈……其实也不是感兴趣。

我只是想知道,如果在过这些节日的时候约瑟夫又偷了他家过节的钱去赌,我大约在几月几号可以揍到他。

“啊,没什么,就是想了解一下这些节大约都是在什么时候。”

“为什么呀?”

“因为——呃,大小姐,您没事儿吧?”

因为注意力一直在遮曼尼语和遮曼尼的节日上,我一直没发现毕大小姐和平时不一样了。以前她都是穿那种西式的骑马装,我也就上次见她的时候看她穿过一次因格兰德式的西式长裙,感觉挺好看的,就随口夸了一句。

没想到今天毕大小姐又穿着因格兰德式的西式长裙来了,只不过长裙外还裹了一层貂皮大衣,所以看起来不太明显。

除了衣着以外,毕大小姐的态度也很不一样。以前她总是盛气凌人——说是飞扬跋扈也不过分,一上来就支使我做这做那,一点也不客气。

可是现在呢?她就像个普通的上流社会大小姐,虽然还是有点盛气凌人的感觉,却是端庄了许多,说话的声音也轻柔了许多。

“怎么还叫我大小姐?”毕大小姐眉头一皱,“过分了啊。”

过分?这有什么过分的?

呃……等一下,等一下,容我好好捋一捋。

之前毕锦请客吃饭的时候,说是要让我和毕大小姐订婚。不过毕大小姐也说了,她不想嫁给我,只是碍于场面没有明说。

在饭桌上,毕锦和我家人已经谈好了,也许还暗中定下了什么协议,只是我不知道而已。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如果枪家和毕家都不反对这桩婚事,那我俩想不结婚都不行。

如果事情真是这样,毕大小姐应该会非常生气才对。可她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生气,还表现出一副顺从的样子。以我对毕大小姐的了解,她是一个非常有主意的人。以她的性格,是绝对不可能按照父母的吩咐,嫁给她不喜欢的人的。

既然如此,她这种表现就只有一种可能性,那就是阳奉阴违。

原来如此!

我明白了!毕大小姐这是想表面装出一副顺从的模样,然后暗中想办法毁掉这桩婚事。我了解毕大小姐的性格,她的家人自然也了解,说不定周围就有毕家人监视着。她不许我叫她大小姐,就是想让我配合她演戏,好让毕家人放松警惕。

既然如此,那我必须得好好配合她。

“呃,可是……可是不叫大小姐,那我该叫您什么呢?”

“还能叫什么啊。”

毕大小姐嘟起嘴,样子意外的可爱。

“我哥叫我什么,你就叫我什么呗。”

毕大小姐全名毕霜儿,毕锦叫她霜儿,那我也叫她霜儿?

总觉得这称呼有些羞人呢……

“那……那我叫了啊。”

我吞了一口唾沫,深吸了一口气,鼓起勇气说道。

“霜儿。”

“!”

毕大小姐的脸“噗”的一下红了——真的是“噗”的一下。她转过脸去,用手做扇子,在脸颊边快速扇动起来。

“你……你还是先别这么叫了……真是奇怪了……别人叫都没事……怎么被你叫就觉得臊得慌……”

呃,我也没办法,谁让您讨厌我呢。

“那我还是继续叫您大小姐吧。”

“哼……哼!那、就……就先这么叫着吧!”

也许是为了掩饰害臊的感觉,毕大小姐又变得强势起来。不过比起以前来,她还是温柔了太多,这让我非常不适应。

“那么大小姐,遮曼尼人的其他几个节日大约都是什么时间过?”

“其他的我不太清楚,我记得啤酒节是在10月,圣诞节是12月25号,就在新年前面。”毕大小姐认真回答说,“因为这两个节离的近,有些人会连着过,也有些人会只过一个。”

约瑟夫没说圣诞节的事,那他家应该是只过一个那种咯?

啤酒节应该就是个喝啤酒的节日,毕大小姐刚才也说了,这个节是在特定的城市举行,约瑟夫他们家肯定是不过的。在不清楚别的节日是什么时候的情况下,我只能做好明年年末揍约瑟夫的准备——前提是在这之前他不会来烦我。

毕大小姐说她想逛街,我今天也没什么事,就像以前一样,做好了给毕大小姐当苦力的准备。不想毕大小姐这次根本就不买东西,只是逛。虽然是在逛,但显然不是在逛街,因为她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商品上,而是在别的事情上,而且还挺开心的。

至于她的注意力在哪里,又为什么开心,我就不知道了。


把苞家老二从首都治安局带回来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。

我和老农把他送回家,苞家爹娘已经急得是火上房,见到他俩的样子,我先是感叹了一下父母心,紧接着就是一阵头大。

这儿子都这样了,还宠着当成宝儿呢!

看来这苞家老二变成这个样子,也不是他一个人的错。好在苞家老二不是滚刀肉,是真心想改了。他一见到爹娘,直接跪下,咚咚咚连磕几个响头,然后就扇自己耳光,说自己以前不是东西。

这人呐,只要在鬼门关走上一遭,就能想明白很多事情。

就比如说我吧,在图塔人的军事基地爆炸之后,我就想明白很多事,看开了许多事。还有就是差点被学生掏枪打的那一次,之后我又想明白很多事,看开了许多事。

要是放在以前,不把苞家老二整个半死,我是不会罢手的。毕竟过去年轻气盛,义字当头,你敢动我兄弟一根汗毛,我就能把你往死里打。

现在就不一样了,得过且过,凡事不要做的太绝。人活着都不容易,各有各的难处,该宽容的时候就宽容,能不树敌就不树敌,这样生活才会轻松一些——这样一想,我对苞家老二做的事确实有些过了,应该仔细反省。

当时天色已晚,我和老农从中午折腾到晚上,已经很累了。南桥离安民坊还是挺远的,走路的话得走半个钟头,我俩不想再折腾,就直接回家住了。

家人似乎早就料到我俩会回来住,都还没有歇息,房里还亮着灯。我打开房门,见爹、娘、奶奶和雀儿正围坐在小桌前聊天。

“爹,娘,奶奶,还没睡呢?”

“不是等你呢吗。”

我一回来,娘就拉下脸来,白了我一眼。

“你可真威风啊,说抓谁就抓谁,如果今后娘说错话,你是不是也要把娘抓进局子啊?”

“哎哟哟哟哟!娘诶!您这话说的,我哪儿敢抓您呢!”

我知道娘在生什么气,无非是气我滥用职权,在街坊邻居面前出风头。我赶紧凑上前去,露出厚脸皮的笑容,坐在娘身后,给她捏起了肩。

“娘啊,我这不是耍威风。您想想啊,那个苞家老二,平时就不是个东西,今天还到咱家门口来说老农的坏话,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?我收拾他,不是为了我自己出气,那是为了街坊邻居出气。再说了,我就是吓唬吓唬他,也没对他做什么。”

老农听了我的话,掩嘴偷笑。我瞪了他一眼,龇了一下牙以示威胁。老农撇了一下嘴,耸了一下肩膀,完全不把我当回事。

可恶!仗着有娘撑腰,居然不把领导放在眼里了!

“苞家老二真没事?”

“啊,没事,就是挨了顿鞭子,吓坏了。挨鞭子那是例行公事,必须得挨的,不挨不行。娘,您还别说,这招真管用。我们送他回家的时候,他直接跪地上,‘当当当’就给他爹娘磕了几个响头,又自己扇了自己几个嘴巴子,扇得‘啪啪’响,还说他明天就去找工作,而且以后再也不骂爹娘了。”

“算你做了件人事儿。”

听了这番话之后,娘的脸色变得稍微好了一些——但也只是稍微而已。

呃,我还有什么事做的让娘不满意了吗?

“咳,咳,那个……由家那二丫头,还有她家老幺没来。”

这时,坐在对面的爹开腔了。

哎呀!不愧是我的亲爹!真为儿子我着想!

听了爹的话,我立刻明白娘为啥还不满意了。以娘的性格,如果由美和她弟弟没来,那她八成会亲自跑一趟,去由家看看情况。据我猜测,由美应该是变卦不来了,所以娘才会这么不高兴。

“没来?为什么没来?”

“还能为什么?”娘又翻了个白眼儿,“还不是因为你和胜子在外面瞎嚷嚷,让那闺女听见了。人家怕给咱家添麻烦,所以不来了。”

不愧是由影的妹妹,真懂事!

“理子,听我说啊。”

娘话音刚落,奶奶慢条斯理的声音就出现在空气中。

“诶!奶奶,您吩咐!”

“那闺女,是好闺女。你娘相中了,你爹相中了,我也相中了。我看那闺女挺喜欢你,你也不讨厌那闺女。你要是真有孝心呢,就把她娶回来做媳妇。

今后要是碰到喜欢的,可以再纳。你现在出息了,不像你爷爷和你爹,只能娶一房媳妇,可以多娶几房,咱又不是养不起。媳妇多,孩子就多,人丁就旺,枪家也就更兴盛,你说是不是啊?”

“诶,是。”

这话毕竟是奶奶说的,就算我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,也得点头答应。不过我不能就这样把亲事应下,别的不说,毕锦之前说过的话我还没忘呢。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,但就目前而言,我还真不能违抗他。万一我娶了由美之后,他拿由影出气,让她人间蒸发了,我得后悔死。

“这个……奶奶啊,其实吧……其实,我有个兄弟,是个有钱人。他和我说啊,我现在吧,不能急着找媳妇,尤其是不能急着在身边找。他说,最好是去上流社会找个女孩,和她结婚,这样才有前途——”

“哎哟!上流社会!就是住街里的那群老爷小姐?那是咱能高攀得上的吗?就算高攀上了,那也是要做倒插门的!”

娘听了我的话之后,立刻就生气了。

“要是做了倒插门,你的孩子就跟别人家的姓了!知不知道!”

“呃……这个……知道。”

“知道你还想!”

“不不不!娘,我没想!真没想!”我赶紧摇头,“我对什么上流社会的大小姐没有一点兴趣!真的!不过他这个人吧!他这个人……他……他……他他……他热心肠儿您知道吗!最近他正打算给我介绍呢!就算我不想找,也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不是?

我的意思吧,是咱先等等,等我先把上流社会那群大小姐推掉,啊,然后咱再谈结婚的事儿。您看我才十八,过了年才十九,还是虚岁,过了生辰才是实打实的十九,还不用着急。由美明年也才十六岁,您不就是十六岁才嫁人的吗?我感觉十六岁就挺好的,十六岁最好!你说是不是,老农?”

雀儿就是十六岁,在雀儿面前,老农自然不能说十六岁不好。在他夸了十六岁的女孩一通之后,我顺势将话题转移到他身上,说起了他和雀儿的事。


由于营房大量被毁,第七军团有很多士兵无处可住,只能分出一部分人到外面驻扎。

我们315团接到了让出营房,转移驻地的命令。我们的新驻地在南桥,就是原近卫军团军团司令部的所在地。

那里原本驻扎着一个警卫团,不过现在近卫军团已经没有司令部了,警卫团被划分给了第三军团,警卫团驻地则是被第八军团接管。第八军团派了一个排看守那里,我们到了之后,他们就把人撤走了。

搬到南桥驻扎除了315团以外,还有316团。据说近卫军团的警卫团的编制有三千多人,我们两个团的人加在一起,也就不到两千,这还得是运输连都在编的情况下。

两千人驻扎在用来给三千人驻扎的营地,空间自然是非常宽裕。而且我们的驻地不只有近卫军团警卫团的驻地,原军团司令部也归我们管。

军团司令部是有宿舍的,是专门给将军和参谋们住的,配置非常豪华——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。不过在非战时,将军们很少会住在宿舍里,都是回那些独门独院的将军楼住,参谋们平时也是回家住,只有在司令部当值的参谋才会住在宿舍里。

我们两个团的军官加起来,还没有近卫军团军团司令部的参谋多。我们两个团的军官一合计,寻思反正军团司令部也归我们管,不如直接住进高档的军团司令部宿舍。至于军官宿舍,就先空着好了。

由于315团和316团在爆炸中的损失最小,在我们搬进新驻地的第二天,第七军团就让我们参加12月12日开始的大搜捕。

不得不说,来第七军团镀金的公子哥们心是真够大的。出了这么大的事,他们只是来团里报了个到,和我们一起搬了个家,在搬进新驻地的当晚就全跑没影儿了。

如果不是连里必须得留个人,等待上级的命令,我也跑了。不过我不是跑出去玩的,而是想回家报个平安。

第一天的大搜捕,上头管的很严。执行任务的警察和军队,都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监视,谁也不能擅离岗位。我之所以抓了那个持枪的学生,就是因为队伍里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跟着,那货都掏枪了,我要是还敢在首都治安局特工的眼皮子底下放人,那我肯定要被请到首都治安局喝茶。

第一天的大搜捕抓了不少人,因为抓的人太多,首都治安局放不下了,只能暂时把一部分人寄存在第七军团和警察总署。等把手头的人处理完,再让我们把人送过去。

首都治安局的办事效率非常高,我第二天执行完大搜捕任务回来的时候,临时拘押室里的犯人已经全被提走了,证物,还有我们做的审讯记录也被拿走了。

第二天的大搜捕,相对而言要宽松许多,至少队伍里已经没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跟着了。不过首都治安局组建了执法队,不停的巡逻,我们还是不能太松懈。

第三天,也就是最后一天,首都治安局的特工又来了。这次他们有了指挥权,可以指挥我们做这做那。好在我们队里的特工是个懒人,他说乱党已经抓的差不多了,没必要让弟兄们在外面挨冻,早早就让我们解散了。

作为报答,队伍解散后我请他吃了顿饭。在去饭店的路上,他一个劲儿的跟我说猪蹄怎么做好吃。我强忍着肉疼的感觉要了八个酱猪蹄,结果他一顿就啃完了,我一口都没吃到。临走的时候,他还要了八个酱猪蹄打包。

我请客的那家饭店档次不算低,他家的酱猪蹄是按个卖的,一个一块钱。算上酒和其他的小菜,这顿饭花了三十七。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我娘在纺织厂上班的时候,起早贪黑的加班干活,一个月最多才挣八十块钱,他这一顿饭就吃了我娘半个月的收入。

“呸!这孙子!真不要脸!”

回部队的时候,我随口和老农抱怨了几句,然后他就气炸了。我安抚了他几句,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,我聊起了别的话题。

“哎,说起来,我好像挺长时间没去食杂店买过东西了。”

虽然同样是卖烟酒糖茶和杂货的地方,但商店和食杂店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
首先,二者的规模就不一样。商店的规模要比食杂店大的多,食杂店的店面撑死也就几平方,商店却要三十平方起,还得有个好门脸,不能像食杂店那样随便挂个牌子,连店名都不用写,只要写上“食杂店”三个字就足够了。

其次,二者的商品质量和价格也有很大差别。食杂店卖的都是便宜货,那里最贵的酒是一块二毛钱一斤,商店的酒却是论瓶卖的,五块钱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档的,只有穷人才会拿这种档次的酒去送礼。

作为一个穷人家的孩子,我对食杂店并不陌生。上小学的时候,我最喜欢吃食杂店卖的粉糕。那是一种用糯米制成的糕点,和杏子差不多大,里面是红豆馅儿,外面裹着糖粉和黄豆粉,一个两分钱,我刚上中学的时候还是这个价。

那时候家穷,吃不起零食。只有在我考试得满分的时候,我爹才会给我买一块,算是奖励。小时候的我还算是懂事,就算是从赌场赢了钱,也不会私自用钱去买零食,而是会把赢的钱拿回来,交给奶奶。

如果当天小摊的生意好,奶奶就会领着我出门,去食杂店买粉糕。她每次只买一块,给我吃,自己舍不得吃。那时的我还是不够懂事,只顾着自己吃,也不知道让让奶奶。现在想想,真是蛮后悔的。

老农的家境比我好些,但也没好到哪里去。他家没有我家穷,不是因为他家爹娘挣得多,而是他家不供孩子上学。老农说,十二三岁的时候,他家就把他送去铁匠铺当学徒,他学了两年,没学出啥名堂来。

后来赶上征兵,他听说当兵的待遇非常好,就瞒着爹娘去报了名。因为身体足够壮实,很容易就被选上了。他爹娘知道后给他一顿揍,但是木已成舟,他已经做过登记,这时候反悔会被军队当成逃兵处理,所以只能同意。

我俩年纪相近,我十八,他十九,很有共同语言。我们经常聊起小时候的事,比如说小时候吃过的零食。老农吃过的零食比我多,什么糖棒啊,芝麻棒啊,杏干,枣干之类的,因为家里是卖包子的,他还经常吃包子。

这货现在也特爱吃,一提到吃的就两眼放光。我俩出去玩,这货见到小吃摊就走不动道,必须吃爽了才走,每次都搞得我很尴尬。


如果那女孩肯摇头,我不介意给她一块钱,让她吃顿饱饭。

可最终,她还是向现实低头了。这也不怪她,毕竟饿肚子的滋味并不好受。我饿过肚子,知道那种感觉,也知道饿肚子人的辛苦,所以我能理解她的做法。

在确认老农确实肯给她一块钱之后,她便涨红了脸,犹豫了一会儿,然后就开始解棉袄的扣子。我有点看不下去了,就瞥了老农一眼,见他露出了后悔的表情。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,我就知道他已经冷静下来了。

既然他已经冷静下来,我就不必多嘴,只等他自己改口就好。当众毁掉一个年轻姑娘的名声,稍有良心的人都会感到良心不安。老农虽然容易上头,但他不是个没良心的人,知道对错,也会把握分寸。到了该收手的时候,他自然会收手的。

“等等!”

女孩解开第三个扣子的时候,老农便快步上前,转过身来对众人说道。

“老子花一块钱看胸,凭啥便宜了你们?你们又没花钱!谁要是想看!自己掏钱!”

不得不说,老农的脑子还是不够灵光。

那女孩已经同意要露了,周围也聚集起了上百号的观众。就算一人凑一分钱,也能凑够一块,让女孩露一次,他是拦不住的。而且起哄不是人家起的,是他起的,女孩要是记恨,也只会记恨他。

在这种时候,我必须趁着大伙儿开口之前说话,而且必须直接堵住所有人的嘴。否则,事态就控制不住了。

“还掏什么钱啊?这妹子都同意露了!之后的事儿还差的了吗!散了吧散了吧!这妹子我们包了!有念想儿的自己找去!舞房里有的是!”

说罢,不等那妹子开腔,我就快步走到她面前,压低声音对她说道。

“妹子,这大冷的天儿,还是别脱了。你看看这群人,眼睛都冒绿光儿,你要是在这儿脱了,他们保不齐对你做什么事儿呢。不如这样,你跟我们走,我们请你吃饭,行不?”

女孩本来是不想走的,可一听我说男人们可能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来,她就害怕了。虽然我和老农也是男人,但我们毕竟只有两个人。就算被我们两个做了什么,也比被上百号人做了什么强——当然了,观众们只是想看她露胸,不会真对她做什么。我这么说,纯粹是为了吓唬她。

我不知道女孩在做出决定之前经历了怎样的心理斗争,总之在几秒钟后,她点了一下头。众人见我们原来是来找那方面的乐子的,女孩还同意了,立刻发出一阵嘘声。我们是当兵的,老百姓不敢惹,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,人就散了。

卖艺的地方就是这样,不管观众来的多慢,散的时候都是很快的。不等你回过神来,人已经走光了。除非你表演的太过精彩,观众舍不得走,你走的时候人家还会鼓掌欢送。不过有这种待遇的都是名角儿,一般的卖艺者是想都不敢想的。

由于老农之前起哄起的太厉害,我又一直袖手旁观,虽然这妹子答应和我们走了,但她显然很害怕我们,不敢和我们靠的太近,而且给人一种随时可能会逃走的感觉。

我们也不是非得带着她走,毕竟围已经解了,只要有机会她还能接着演。可是她一走,场子立刻就被别人占上了,如果找不到场子,今天她就演不了。这事儿毕竟是我俩挑的,放着人家妹子不管,这就太没良心了,至少也得请她吃顿饭,而且还得吃顿好的才行。

老农口袋里已经不剩多少钱了,所以这顿饭由我来请。我俩已经吃过午饭,而且吃的很饱,没必要再点菜,只给妹子点就行了。

我给她点了一份红烧肉,一盘炒豆芽,又要了四个馒头。妹子是真饿了,眨眼的功夫四个馒头就没了。我又给她要了四个,在一通狼吞虎咽之后,桌上的四个盘子全空了。之后她还想舔盘子,我赶紧把她拦住,问她吃饱了没,没吃饱可以再要。

八个馒头,一份红烧肉,一盘炒豆芽,这要是再吃不饱,那一般人家是养活不起这个女孩的。妹子确实吃饱了,只是穷惯了,舍不得盘子上的油,想舔干净。

其实盘子上也没剩多少油,在舔盘子之前,她已经用馒头擦过一遍了,只是没完全擦干净而已。在被我劝住之后,她像是想起什么事似的愣了一下,然后小脸就涨得通红,头也埋了下来。

啊,对了,之前我说把她包了来着。

我苦笑了一下,和妹子解释说,我和老农只是想开个玩笑,没想到把事情搞大了。说包她只是为了解围,不是真的想对她做些什么。

然而我的话根本就没有说服力。不是我口才不好,也不是人家妹子想太多,而是因为在我说话的过程中,老农始终像头饿狼似的盯着人家妹子看,眼睛火热的像是要烧起来似的。要是换做是我,我也不信这些话啊!

我觉得老农应该是看上这妹子了——我一开始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的。一个肯花一块钱看大胸的家伙,怎么可能主动去调戏一个胸不大的妹子,还硬是要花一块钱看她的胸?这在常理上说不通嘛!

这女孩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,脸蛋虽不算俊俏,但五官端正,眸子清明,若是花心思打扮一番,必然有几分姿色,挺招人喜欢的。

妈蛋的,用老子的钱泡妞儿,真是便宜你了!

“妹子口音不像是元兴的,哪里人啊?”

“我是镇远来的。”

也许是我长得比较像好人,而且没用饿狼似的目光看着她,妹子对我表现出了明显的信任。

“镇远……镇远是什么地方?”

“西北,中邢省那片儿。”

“中邢省……我的天,离元兴好几百里地呢,你一个人来的?”

“嗯。”妹子羞涩的点了点头。

“你今年多大了?”

“十六。”

“十六岁就敢来闯元兴?你爹娘真舍得让你走啊!”

“我也是没辙了。”妹子苦着脸说,“我娘母埋的早,爹赖酒,要把我嫁给村东头的稗瘸子,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。”

我对西北方言没什么研究,妹子说这段话的时候口音有点重,中间那段我没听明白。等听到他爹要把她嫁人,然后她逃出来之后,我才结合上下文,分析出她中间那段话说的是“她娘死的早,她爹酗酒成性”的意思。

“那你是怎么过来的啊?”

“走过来的。”妹子吸了吸鼻子,“走了一年多哩。”

好嘛,原来十五岁就开始吃这份苦了。